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总体发展规划(2022-2024年)》的通知
矿安〔2022〕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单位: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总体发展规划(2022-2024年)》已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2年第37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2年12月27日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总体发展规划
(2022—2024 年)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编制日期:2022 年 12 月
目 录
一、编制背景
(一)面临形势
(二)现状分析
(三)必要性分析
二、目标愿景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三、定位与依据
(一)规划定位
(二)编制依据
四、总体规划
(一)总体架构要求
(二)应用系统设计
(三)安全设计要求
五、重点任务
(一) 夯实基础支撑能力
(二) 加强监管监察能力
(三) 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四) 强化指挥救援能力
(五) 创新辅助决策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顶层设计
(二) 加强资金筹措,保障项目建设
(三) 加强人才培养,提升技术力量
(四) 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五) 加强监督检查,防范廉政风险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十四五” 国家安全生产规划》《“十四五”矿山安全生产规划》《“十 四五”应急管理部门和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编制背景
(一)
面临形势
当前,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2021 年, 全国矿山共发生事故 356 起、死亡 503 人。其中,非煤矿山事故 265 起、死亡 325 人。2021 年以来,相继发生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笏山金矿“1•10”爆 炸、山西省忻州市代县大红才矿业有限公司“6•10”透水、 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太平寨镇桃树峪铁矿“9•2”透水等重大事故,非煤矿山重大事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系和监管监察能力仍相对落后。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水平不高,远程监察、监测预警、辅助决策能力不足, 迫切需要补齐信息化短板,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 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新技术,建设与中国特色大国应急管理体系相适应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 化体系。
(二)
现状分析
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先后建设了 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尾矿库包保责任动态管理系统、 采掘施工企业管理平台、非煤地下矿山基础信息管理系统 等信息化系统平台。部分非煤矿山分布广泛地区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建设了 非煤矿山基础信息管理系统、非煤矿山监管执法系统、双重预防信息管理系统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现有信息化系统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发挥了一定的支撑作用,但仍存在明显问题和差距。
一是缺乏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部分业务缺乏信息化系 统支撑。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领域,已有国家矿山 安全监察局统建和省级应急管理厅(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省级局自建的各类项目,在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建设工作之初,没有统一的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各项目建成后自成体系,数据难以融合共享。此外,监管执法、 安全监察、“三同时”审查等业务尚未形成上下联通、需求 明确、流程清晰的信息化系统,业务开展缺乏统一、有效的信息化手段支撑。
二是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数据挖掘能力不足。各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通过各类信息化系统建设应用积累了一定的数据,但缺少数据价值挖掘,基于大数据的决策 分析和应用能力不足。大部分地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建设还处于夯实基础阶段,信息化系统尚未与业务应用深度融合,未能实现数据驱动业务创新,在远程监管监察、 风险防控、业务协同等方面没有发挥显著作用。
三是缺少信息化发展长期规划和长效管理机制。部分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项目建设完成后没有真正发挥作用,除了技术原因外,还有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原因。信 息化建设的关键在于应用,要坚持需求牵引、问题导向、以用促建,通过建立并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应用机制和管理机制, 以适应不断变化的业务需求,从项目立项、建设、管理、应用、运维等方面统一规划,强化保障措施,促进长效发展。
(三)
必要性分析
1.编制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总体发展规划是 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
编制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总体发展规划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应急管理现代化、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人工智能、 大数据等系列重要论述的关键举措,是认真落实《“十四五” 国家安全生产规划》《“十四五”矿山安全生产规划》《“十 四五”应急管理部门和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等政策文件的具体措施,有利于紧紧抓住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
2.编制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总体发展规划是适应新时代大国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
信息化是构建新时代大国应急管理体系的基础工程,也是提升应急保障能力的必由之路。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建设要同应急管理事业、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事业一体规划、同步推进,实现非煤矿山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指挥保障、辅助决策支持等非煤矿山应急管理能力的快速提升,推动实现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目标。
3.编制总体发展规划是加快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发展的首要任务。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虽有一定基础,但由于缺乏统筹规划,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总体发展规划以统筹、集约、开放的理念,着力破解前期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引导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新技术, 推动先进技术与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业务深度融合,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跨越式发展。
二、目标愿景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 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高效统筹发展和安全,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信息化驱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集成融合、协同创新和深化应用为指引,构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总体框架,为全面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效能、有效防范化解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提供有力保障。
(二)
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体系引领。以国家和应急管理部信息化发展战略为指引,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依据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工作需要,制定统一的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标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信息化引领和支撑作用,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成体系发展。
——应用导向、突出重点。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紧密结合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职能转变和改革创新,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优先建设对履行监管监察职能起关键作用的重点业务系统和支撑平台,科学务实、规范高效的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建设。
——创新推动、深度融合。深刻把握全球信息技术创新发展趋势,积极引入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工业互联网、 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先进技术,实现与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业务的深度融合。
——统筹推进、持续发展。统筹新建与已建系统,统筹中央和地方建设任务,统筹短期和长期建设目标,充分利用煤矿信息化已有先进成果,加强数据共享,防止盲目投资、 重复建设,确保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
发展目标
到 2023 年底,基本建成覆盖重点非煤矿山的感知网络, 依托应急管理部统一建设的 指挥信息网(电子政务外网) 和 应急云 ,开展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感知“一张网” 建设,实现“联得通、传得上、能分析、可应用”。初步完成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业务系统在试点省份的推广应用、业务贯通和数据融合,形成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业务“一盘棋”。
到 2024 年底,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在全国范围内的全面推广和深度应用,形成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 信息化体系,实现感知网络全域覆盖,探索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在风险监测预警和远程监管监察中的创新应用。开创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动态监测、实时预警、远程巡查新局面。
三、定位与依据
(一)
规划定位
编制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总体发展规划,提出近 3 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发展的目标愿景、业务需求、体系架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全国各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开展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依据,也是近 3 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工作的行动纲领。
(二)
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8)《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9)《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标准规范
(1)《支持 IPv6 的路由协议技术要求——开放最短路 径优先协议》
(2)《IPv4 向 IPv6 网络过渡中的互联互通技术要求》
(3)《基于边界网关协议/多协议标记交换的虚拟专用 网(BGP/MPLS VPN)技术要求》
(4)《物联网 参考体系结构》
(5)《信息技术 大数据 技术参考模型》
(6)《信息技术 云计算 参考架构》
(7)《云计算数据中心基本要求》
(8)《信息技术 安全技术 IT 网络安全》
(9)《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
(10)《突发事件分类与编码》
3.政策文件
(1)中共中央关于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的通知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3)《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
(4)《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
(5)《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
(6)《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
(8)《“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
(9)《“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
(10)《“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
(11)《“十四五”矿山安全生产规划》
(12)《“十四五”应急管理部门和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
(13)《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 年)》
(14)《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框架(2018-2022 年) 》
(15)《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的通知》
四、总体规划
(一)
总体架构要求
基于应急管理信息化“四横四纵”(即“两网络”“四 体系”“两机制”)架构设计和支撑体系,结合非煤矿山安全领域业务特点,形成独具特色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总体架构。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工作机制和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构建非煤矿山感知网络和五大业务域信息化应用,最终形成一个连接各级用户、不同用户角色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
——依托大数据支撑体系: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建设以信息资源的管理、融合、共享为基础和前提,确保 “一数一源”。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大数据体系将纳入应急管理全维度海量数据资源治理体系内。
——依托天地一体化的应急通信网络:通信网络是业务贯通和物联网数据转发的重要载体,天地一体化应急通信网络已纵向延伸到各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级系统依业务场景按需使用政务专网、互联网、无线通信网、卫星通信网等手段进行互联互通。
——构建覆盖非煤矿山全域的感知网络: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建设完善感知数据接入平台,实时采集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重大设备监控、工业视频、通信联络等系统数据,实时采集非煤露天矿山边坡在线监测系统和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数据,实时采集非煤矿山“电子封条” 系统数据,为非煤矿山全维度数据采集与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提供支撑。
——构建五大业务域信息化应用:建设基础支撑、监管监察、监测预警、指挥救援和辅助决策等五大业务域信息化应用。通过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业务流程互联互通,实现国家与省市县各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业务统筹、 数据共享和融合应用,最终呈现全国非煤矿山“业务一体化 +监管监察远程化、精准化”的现代化创新模式。
——依托创新多元的科技力量汇聚机制:利用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 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在非煤矿山安全管理、隐患识别与事故预测、监管监察手段创新等方面进行信息化应用提前布局, 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发展保持先进性。
——健全安全可靠的运行保障体系: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网络安全标准规范,部署智能化安全运维服务管理系统,提高网络、系统、安全等基础设施设备的维保能力,打造新一代高度智能、自动管理的运维模式,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运维保障能力。
——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 按照标准先行的原则,借鉴煤矿信息化标准体系已有成果, 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各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开展标准规范的应用推广工作,根据各地实际需要,在满足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前提下可拓展标准规范内容。
——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工作机制:遵循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统一领导,建立各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完善覆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协同联动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应用考核机制,以用促建,不断提升,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健康发展。